追求者要求我偿还追求期间的花费,合理吗?

追求者要求偿还追求期间的花费通常不合理。依据法律规定,恋爱期间的一般花费视为无偿赠与,无需返还。但若涉及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,且有凭证证明为不当得利,则需返还。《民法典》中有相关规定支持此观点。不及时返还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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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此类问题,常见方式包括协商、拒绝或法律途径。若花费金额不大,建议双方友好协商;若对方坚持要求偿还且金额较大,应明确拒绝并考虑法律意见。《民法典》为处理此类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。选择方式时,需考虑花费性质、金额大小及双方关系等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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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合理。恋爱花费一般无需还。小额花费,无视即可;大额不当得利,需收集证据,准备返还或法律应对。具体:1.小额日常开销,不需理会偿还要求。2.大额转账或贵重物品,保留证据,证明非赠与则考虑返还。3.遇纠纷,先协商,不成则咨询律师,准备法律手段应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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